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检查井系列产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CXCG201504007 )进行公开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 修改意见和建议 的,请于 2015年4月29日下午4时前传真或送达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cxxzfcg@163.com 。联系电话:0572-6265653,传真:0572-6265653,联系人:姚国强。
三、合格的 修改意见和建议书 要求 :
1 、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 、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