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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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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福建
有效期至: 2018-06-11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6-01 11:0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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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2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6-736179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农林路17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596-73617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591-283667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1058.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6-2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234)

 

1.招标说明

根据华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华安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并原则同意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干化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固化飞灰填埋场等5个子项目,纳入本次PPP合作范围的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和固化飞灰填埋场等3个子项目,污泥干化厂和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待具备实施条件后另行实施,预留污泥干化厂和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建设用地,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和固化飞灰填埋场的建设内容如下: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2×750t/d+1×30MW;配套半干法+干法+布袋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系统,预留SCR炉外脱硝系统。

(2)污水处理厂,其中高浓度有机废水:规模600t/d;低浓度废水:规模:300t/d。高浓度污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污水沟道间冲洗水。低浓度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

(3)固化飞灰填埋场,采用双层HDPE膜符合防渗方式,填埋场占地约1.8961万平方米,库容约11.842万立方米,至少需要满足15年的填埋库容。建设内容包括总图工程、垃圾坝、填埋库区原有生活垃圾清运、防渗工程、渗滤液排导系统、截洪沟清淤及整修、填埋场的终场覆盖等,固化飞灰填埋场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2.3项目总投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污水处理厂和固化飞灰填埋场)建设总投资估算为71058.2万元,具体如下: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污水处理厂)建设总投资估算为68563.91万元。其中包括工程费用57057.0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5516.77万元,预备费3128.69 万元,建设期利息1576.50万元,流动资金1284.94万元。

(2)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2494.29万元(含征地费用)。其中包括工程费用1825.43万元,工程其他费用费用480.39万元,预备费184.4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万元,固化飞灰填埋场的建设投资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2.4合作期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2.5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所在地(华安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资本应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

2.6投资回报机制:由垃圾处理费和售电收入两部分构成。

2.7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1)自有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它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结合金融机构对自有资本金的要求,设定中标社会资本提供纳入本项目投资额30%的自有资金,约21317万元。

(2)债务融资:本项目债务融资部分为总投资额的70%,约49741万元。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委托贷款、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资产支付债券、项目收益债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

2.8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投资建设经验和运营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在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间内出具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50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

③投标申请人2016年末的净资产不少于71000万元人民币。

④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过一项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5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定);

②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过累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5000吨/天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项目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或申请人的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的业绩均予以认定);

(6)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7)根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861日至20186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16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626090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old.fjzfcg.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100万元。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818010234]。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12815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华安县农林路17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96-7361798

传  真:0596-7361798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张先生、郑先生

电  话:0591-28366709、28366616、17359152826

传  真:0591-87525237

邮  箱:fjzbzx3b@126.com

9.3监督部门:华安县财政局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234

项目名称: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致: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及配套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18年     月     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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