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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应店街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诸暨市应店街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诸政采2018-05-10)根据有关单位质疑,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作如下(补充)更正: 一、采购文件第2页“七、投标须知:第2条” 自2018年4月4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变更为: 自2018年4月15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二、采购文件第2页“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6月4日10: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变更为: 投标人须于2018年6月15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三、采购文件第2页“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4日10: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变更为: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四、采购文件第17页“(2)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中第4条” 为保证医疗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排放标准及不产生余氯,投标人需提供消毒设备生产厂家的以下文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设备技术参数表原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消毒设备配套消毒粉生产厂家的以下文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卫生评价报告备案表,用于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省级疾控中心消毒结果鉴定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为: 为保证医疗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排放标准及不产生余氯,投标人需提供消毒设备生产厂家的以下文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设备技术参数表原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硫酸氢钾消毒粉用于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省级疾控中心消毒结果鉴定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购文件第17页“(2)其他要求: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保障要求中2.2” 接到用户报修电话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未能及时解决系统及软硬件设备的故障,12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用户方使用,做到不影响正常运行。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正常耗损、人为因素除外)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变更为: 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尽快到达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未能及时解决系统及软硬件设备的故障,12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用户方使用,做到不影响正常运行。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正常耗损、人为因素除外)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其他相关内容按本更正“补充”公告统一变更。 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诸暨市应店街镇中心卫生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