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 望谟县教育局
2、采购人地址: 望谟县
3、采购项目名称: 望望谟县各小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望谟县各初级中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望谟县高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 1.望谟县各小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4036.707029万元;2.望谟县各初级中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726.57239万元;3.望谟县高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3233.116236万元;共 9996.395655 万元
5、代理范围: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资格预审;答疑;开评标;协助签订采购合同;资料整理备案等采购全过程服务。
6、代理服务费: 望谟县各小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16000.00元;望谟县各初级中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10000.00元;望谟县高中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14000.00元;共40000元 (包含场地费、专家论证及评标费用等费用)
7、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黔西南州财政部门登记名录内的采购代理机构;
(2)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诚信评价80分及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
(3)相关行政部门处理、处罚期限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4)代理机构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字【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详见附件:州委办字【2017】103号)
8、报名要求:代理机构自愿报名,申请报名单位请于2018年6月1日09:00至2018年6月5日17:00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报名。
9、公开选择地点:开标当天见开标大厅屏幕
10、代理机构选择时间:2018年06月06日 10时00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抽取资格。(采购人代表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1、代理机构选择流程:
(1)由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随机抽取代表自己的号码,并当众公布。
(2)随机抽取:采购人根据代理机构报名情况在交易中心随机抽取三名候选人(抽取号码为对应的采购代理机构)。
(3)选择原则:采购人从随机抽取的三名候选人中,自行选择一家代理机构。
(4)选择结果需填制《代理机构选择确认书》,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章认可。采购人根据《代理机构选择确认书》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
12、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的,由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报公管办及采购人属地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作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及按《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2)采购人需要补充的事项:
1.公开选择代理机构项目结束,按规定公示结果期满后,三天内,中标的代理机构必须与采购方签订代理协议,如逾期不签订代理协议的,中标代理机构需赔偿采购方贰万元整(20000.00元),作为采购方工作延误经费。采购方有权重新公开选择代理机构。
2.代理机构必须按采购方审核通过和专家论证后的招标文件开展招标工作,如开标时发现招标文件与采购方审核通过、专家论证后的招标文件不符,责任在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需赔偿采购方贰万元整(20000.00元),作为采购方工作延误经费。采购方有权重新公开选择代理机构。
13、联系人:黄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老师 电话: 08594612576
采购单位名称: 望谟县教育局
2018年06月01日
采选201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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