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为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阀门设备,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自201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火力发电厂阀门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备注:
a、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 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级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15年 04 月 30 日至2015年 05 月11 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
标书售价:400元/套。
购买标书时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05 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会议室
六、投标时间:2015年05 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金额:10000元(人民币)。请于2015年05月19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方式:电汇),如中标后不能履行服务或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九、其他事项:
代理公司名称: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
电话:0571-86820751、86820771 传真:0571-86820773
联系人:冯小姐、代先生
招标人: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姚庄镇锦绣大道1号内213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7-86056900
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0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