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条件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的委托,对其所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建筑垃圾存放地租赁项目
2.2项目编号:TAHP-CC-2018-021
2.3采购预算:1200000元
2.4租赁期:2018年-2019年
2.5采购内容
2.5.1选址:人民大街以东,解放大路以南,从东岭南街、自由大路交汇处起,距离不能超过38公里。
2.5.2容量:场地能容纳50万立方米以上。
2.5.3用途:储存建筑垃圾。
2.5.4其他要求:场地远离居民住宅区,远离水源地,存放建筑垃圾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个人;
3.2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出租的场地必须权属清晰,保证在租赁前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证权属证明;
3.4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若报价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报价标的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提供);
4.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1.3权属人报名的提交标的物的权属证书;代理商报名的提交标的物的权属证书及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
4.1.4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授权人不得更换,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到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3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名门海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北街1146号
联 系 人:宁国民
联系电话:18088678080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308室
联 系 人:陈阳
电 话:0431-8196426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5281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