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619-0129-6309-B1
2.项目内容:中安项目8台5万立方米暂存罐钢板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7月30日、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为生产商 2.固定资产(审计报告中固定资产原值)不低于5亿元。 3.注册资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 5.通过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通过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SY/T6276 HSE管理体系评价认证 7.纳税状况良好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钢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 10.具备完整的钢板生产设备,至少应包括以下装备:精炼炉、连铸机、高压水除鳞装置、轧机、层流冷却系统。 11.具有完备齐全的检验设备,包括:碳硫分析仪、万能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计、落锤试验机、金相分析仪、超声波及X射线探伤检测设备。 12.试验人员持证上岗数量≥20人 13.无损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数量:≥20人 14.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数量:≥20人 15.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市场行为良好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28日 8:00至2018年6月9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30。
15.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中国石化物资大厦2层开标大厅。
1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6月21日 09:30前与赵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 蒙晓玉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7.其他重要要求:无。
18.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4)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19.联系方式:
021-58661006
技术咨询: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