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灰尘损失监测系统研究项目 招标人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22237。
2. 项目概况及研究内容
光伏电站灰尘损失监测系统研究 3套
详细技术资料见《灰尘损失监测系统技术协议》
光伏电站灰尘损失监测系统在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三个项目现场试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发货
交货地点: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川井风光互补电场 磴口国华道勒光伏电站、乌海国华四道泉光伏电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3)近2年在具有本产品的良好运行业绩(需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并标明使用单位和联系人,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 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9 时1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9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婷
电话:0478-7866732
传真:0478-786674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2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王铨、杜金龙
电话: 010-58134662、57339287
(如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发邮件进行咨询)
传真:010-57339287
投标人如需提问问题请发word版文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题需要:招标编号+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注:因信箱自动识别垃圾邮件,如不按上述要求发邮件,导致被默认垃圾邮件,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4 5859 4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