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环境集中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集中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集中治理工程
2、项目编号:CDZBFW-2015-368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集中治理环境保洁、垃圾清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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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境保洁、垃圾清运范围 |
道路长度(米) |
道路宽度(米) |
两侧绿化带单侧宽度(米) |
非固定垃圾点(处) |
需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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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河市场门口至小李村,烧烤广场及烧烤广场周边保洁 |
5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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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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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坡东沟至马坡村委道路 |
7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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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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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穆邻大道 |
2000 |
8 |
1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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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穆邻大道至盘龙村委会 |
3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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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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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盘龙路 |
1800 |
6 |
1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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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10国道北湾街口至中窑清真寺道路 |
2000 |
6 |
/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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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信大道 |
500 |
10 |
1.5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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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李村大队至马坡西沟道路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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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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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轮车清运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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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3、报名时需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30日至2015年05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汇处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报名。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35583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0152258
2015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