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
扩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二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工程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傅楼村
招标编号:GXTC-1512028
项目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二次)
项目概况: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本期一次建成,并有扩建的可能性。
招标范围: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烟气脱硫系统应按燃煤含硫量1.2%设计,吸收塔出口SO2排放浓度低于35mg/Nm3(干基,含氧量6%,),吸收塔出口烟尘浓度低于5mg/ Nm3,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发改能源[2014]2093号)和《河南省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豫发改能源[2014]1843号)的要求。工程建设采用EPC方式,包括两台机组烟气脱硫系统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采购,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不含桩基施工),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6月开工(暂定)、2017年3月#1机组投产(暂定);2017年7月#2机组投产(暂定)。投标人应保证烟气脱硫系统与机组同步完成168小时试运。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4 投标方必须具备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产品的设计、制造能力,并有近8年(即2007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4台600MW及以上国内新建机组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EPC总承包业绩,其中不少于2台两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2.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6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均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30日至 2015 年5月5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下述方式之一购买招标文件:
(一)如现场购买:请购买招标文件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上述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
(二)如电汇方式购买: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账号见后),并将标书购买登记表(word版,表格如下)、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汇款底单(标明GXTC-1512028)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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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购买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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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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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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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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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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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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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5月20日9时30 分,地点为周口法姬娜国际大酒店(商水县周商大道向南600米,周商大道与宁洛高速交叉口南侧)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七一路西段
联系地址:河南省周口市七一路西段
联系电话:0394-8150663
传 真:0394-8150616
邮政编码:466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海飞、宁涛
电 话:010-88354433-774;13720091532
传 真:010-88420956
电 子 信 箱 :gxzb16@163.com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5 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