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灵山县临港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GXDYZC-2017-(CZ)-70
三、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18年6月 7日至2018年6月13日
四、评审时间:2018年5月25日
五、评审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评审委员会名单:林丹霞、龚济宏、林丹红、邓伟、张成昌、黄德广、钟江平、黄鲜桃、施显发。
七、谈判时间:2018年6月5日
八、谈判小组成员:招标人代表:梁东、卢浩斌、姚雪丽,县环保局:朱香山,法律顾问:黄升庆,工管委:欧阳可森,县法制办:黄宜霖,县财政局:檀汝光、张蓉,社会资本方:李志坚、陈波、朱杰。
九、预中标人:
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可行性缺口补助报价:227304000.00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报价:7.96%。
十、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广场路31号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卢浩斌 电话:13877768994
代理机构联系人: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
钟工、罗工 联系电话:0771-3813399
十一、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七个工作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7-6428581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灵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