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莘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联系方式:1386356032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863520798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环境保护局废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Y-ZCG180501-341/H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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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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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包一:莘县环境保护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非甲烷总烃测试仪采购项目 |
各1台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8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年06月8日9时00分至2018年0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汇方式(开户名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账号:403899991010003011974),须在电汇底联备注“莘县环境保护局废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包 标书费”【请将报名资料、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邮箱15863520798@163.com,并在邮件注明莘县环境保护局废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标书费及投标企业全称、联系人和电话】。
报名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06月8日至2018年06月14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日14时00分至2018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日14时30分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莘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663017997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楼507室(剧院往东50米路南)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863520798
3、监督机构:山东省莘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加强对辖区企业废气污染物监测。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产品评审价格折扣8%,监狱企业其他产品、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评审价格折扣均为6%;
生产商既是监狱企业,又属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发 布 人: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