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评标办法
1、项目名称: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标段1:设施设备采购)。
2、项目内容及数量:本项目采购10L家庭密闭式分类垃圾桶、10L配套垃圾袋、60L脚踏开启式垃圾桶、60L配套垃圾袋、120L脚踏开启式垃圾桶、240L脚踏式塑料垃圾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3278500.00元),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本项目各类设备单价及限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5、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负责人与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06月12日 至 2018 年06月19日止
2、投标报名时间:自2018 年06月12日起至2018 年06月19日止,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购买标书时提供的文件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采用电子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9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9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
联系人:邱龙飞 联系电话:0756-2628635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2297373-819、818、817
联系人:黄志华、胡小丽 电子邮件:hxd7378@163.com
七、银行账号
1、保证金专用账号:
公司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梅华西支行
账 号:44354201040014793
2、其它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收款人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梅华西支行
账 号:44354201040014710
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