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龙亭区环卫局压缩摆臂垃圾车、吸污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龙财公招180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金额:93万元
2.2、采购内容:压缩摆臂垃圾车1辆、吸污车1辆采购
2.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付使用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5、质 保 期:按照或不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6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2.7付款方式: 交货后首付95%,剩余货款1年内付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含有本项目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3.3、 供应商须是具有汽车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且所投车可在车管部门登记上牌 。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两项内容不得列入“受惩黑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需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记录,开标时附在投标文件中。列入“受惩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供应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4.2、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
4.3、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6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当天电子屏幕公布的为准)。
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 )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现场须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因未按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前(以实际入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采购人:开封市龙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北关街副429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38491606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幢28层2809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3027734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