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处实施的2018年新沂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级补助及自筹,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17000万元。
(2)工程地点:新沂市棋盘镇、马陵山镇、阿湖镇、邵店镇、新店镇。
主要建设内容:对棋盘镇、马陵山镇、阿湖镇、邵店镇、新店镇42个村庄敷设污水入户收集管网,新增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42套,污水处理工艺选用生物接触氧化、A/O生物接触氧化技术,处理污水规模2310m?/d。
(3)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4)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投标人自2013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工程的监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4时00分,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10、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赵立涛 电话:0516-88985562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楼4楼
联系人:张玲玲 电话:0516-839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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