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乙方:帝牌(中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5]HC[GK]2018009的村(居)两委、网格员、残疾人联络员及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 1 | 1-1 | 制服 | 制服 | 1 | 1393750 | 量身订制,其他详见招投标文件。 | 一夏装于6.30前,一夏装于8.31前;冬装于9.30前 | 质保一年,三包政策,以及其他更优售后详见投标文件。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 马纯慜/6898272 | 帝牌(中国)有限公司 | 18859786062 | ||||
| 合计: | 1393750.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139375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夏装(网格员、垃圾分类指导员及残疾人联络员)在6月30日之前供货;夏装(两委)在8月31日之前供货;冬装(全部人员)在9月30日之前供货,乙方应对此作出承诺。;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男夏西裤 无褶西裤 面料成分:50%羊毛,40%涤纶,10%天丝,纱织:100/2*100/2,克重:235克 颜色:藏青。 2.男短袖衬衫 正统款 面料成分:棉12%,竹纤维20%,冰丝20%,48%涤纶,纱织75D+60S*50S,颜色:白底蓝条。 3.男西装 平驳领,两粒扣,翻袋。面料成分:80%羊毛,19.5%聚酯纤维,0.5%导电丝,纱织:100/2*100/2,克重:310克。颜色:藏青。 4.男西裤 无褶西裤,活动扣。面料成分:80%羊毛,19.5%聚酯纤维,0.5%导电丝,纱织:100/2*100/2,克重:310克。颜色:藏青。 5.男长袖衬衫 正统款 面料成分:棉12%,竹纤维20%,冰丝20%,48%涤纶,纱织75D+60S*50S,颜色:白底蓝条。 6.男大衣 翻领,四扣一明三暗,斜插袋 面料成分:20%羊绒, 80%羊毛,克重:450克,颜色:藏青色。 7.男毛背心 \ 50%丝光羊毛,50%抗起球腈纶。 8.领带 \ 100% 涤丝 深蓝色 9.女夏西裤 正统女西裤,斜开袋,松紧带 面料成分:50%羊毛,40%涤纶,10%天丝,纱织:100/2*100/2,克重:235克 颜色:藏青色。 10. 女夏裙 前右开叉 面料成分:50%羊毛,40%涤纶,10%天丝,纱织:100/2*100/2,克重:235克 颜色:藏青色。 11.女短袖衬衫 正统领,暗门襟 面料成分:棉12%,竹纤维20%,冰丝20%,48%涤纶,纱织75D+60S*50S,颜色:白底浅紫条。 12. 女西装 两粒扣,平驳领,单牙袋,泡泡袖 面料成分:80%羊毛,19.5%聚酯纤维,0.5%导电丝,纱织:100/2*100/2,克重:310克。颜色:藏青。 13. 女西裤 正统女西裤,斜开袋,松紧带 面料成分:80%羊毛,19.5%聚酯纤维,0.5%导电丝,纱织:100/2*100/2,克重:310克。颜色:藏青。 14. 女长袖衬衫 正统领,暗门襟 面料成分:棉12%,竹纤维20%,冰丝20%,48%涤纶,纱织75D+60S*50S,颜色:白底浅紫条。 15. 女大衣 大平驳领,双排扣,接缝开袋 面料成分:20%羊绒,80%羊毛,克重:450克,颜色:藏青。 16. 女毛背心 \ 50%丝光羊毛,50%抗起球腈纶 17. 领结 \ 100% 涤丝 红色。。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装样品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全部货物生产完成后乙方自行完成自检工作,并在送货时递交自检报告;衣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提请验收,由甲方和村(居)及乙方对照参数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乙方在供货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本项目待夏装全部供货完毕并提交甲方验收合格且在收到财政拨款及乙方提供的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②本项目待冬装全部供货完毕并提交甲方验收合格且在收到财政拨款及乙方提供的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延期交货,需按合同价款的0.3%/天赔偿;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拒收和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交付产品与所提供的样品、型号不一致或存在任何瑕疵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5日内予以调换,并按不一致或有瑕疵部分产品合同价款的1%承担违约金;逾期未予以调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该部分产品合同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 乙方: | 帝牌(中国)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路116号 | 住所: | 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镇高科技工业园3号楼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吕培榕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6898272 | 联系方法: | 18859786062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58300130400012417 |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