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维修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276号
三、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8年06月12日16时00分
2、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谈判小组名单:杨红林、李泽义、袁建波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洛阳市西工区洁水环保设备加工厂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华山北路336号后院
成交金额:叁拾陆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361200.00)
成交内容:详见附件
维修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质保期:渗滤液处理系统主要更换的设备质保期两年,更换的膜类质保期三年
法定代表人:杜胜峰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杜胜峰
联系电话:13503792059
六、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418.00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利民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城龙山路
联系人:孙文超
电话:1563982712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琪
电话:0398-2351288 15839870170
电子信箱:2633500699@qq.com
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507室
各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