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KT2018-C-01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项目位置:常州市金坛区
3、工程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500t/d,配套建设库容为30万m3飞灰填埋库
4、项目最高限价:120万元
5、工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需符合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材火电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登记类别为建材火电类;登记类别以环保部数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信息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6月1日以来至少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2)企业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中心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中心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6月1日以来至少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项则视为报名不通过。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1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标前答疑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17:3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传至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电话联系。答疑回复时间:2018年6月25日下午17:30前,由招标代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11日14:30时前将投标标书送至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楼0503开标室三)并于同一时间开标。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金坛支行帐号:53820188000007680。并到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部开具收据。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19-82886269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58596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收据)。
2、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3、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4、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