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LAZCH2018-010C
项目名称: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安装总氮、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施
项目预算价:23.3万元
项目业主:隆安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内容:
总磷排放自动监测设备1台、总氮排放自动监测设备1台等,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0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南路14号);
联系人:石工 卢工 电话/传真: 0771-6529586
四、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文件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6月22日10时30分前递交。
五、递交竞标文件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恕不受理。
六、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林志军 0771-6526556
七、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所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附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要求: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1份到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1)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4)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5)自发公告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谈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的开具时间必须为报名日期内),详情请咨询隆安县检察院,联系电话:6524799;联系人:雷先生。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提交原件备查)。
九、网上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gxnnzbw)。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