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环卫处街道保洁洒水车竞争性磋商(第二次)采购项目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就庆元县环卫处街道保洁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QYZFCG2015-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街道保洁洒水车1辆(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原磋商文件)
五、采购预算指导价: 人民币35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必需是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
1 、报名方式: 2015 年5月8日11:00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庆元县政府采购与安装项目投标报名表》传真(0578—6271192)或送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
2 、保证金缴纳: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7000元,保证金要求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2015年5月8日11:00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同时请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201000015435743;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接受响应人报名或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谈供应商应于2015年5月11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源镇市场路3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将于2015年5月11日15:00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竞争性磋商会议,参谈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未能按要求提交证件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将拒绝其进入磋商程序)。
十一、项目说明:
1 、本项目已于2014年4月30日15:00开标。因开标未成功,故重新组织采购。
2 、原磋商文件除报名时间,相关款项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外,其余不变。
十二、业务咨询:
联系人:吴庆洪 县环卫处 电话:0578-6122065
胡光升 县交易中心 电话:0578-6271191 传真:0578-6271192
庆元县环卫处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