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2014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14〕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84%,16% ,招标人为 长宁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14〕2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1031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宁县龙头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农业措施:新建田间生产道路20公里。 (二)水利措施:新建排灌沟渠6公里,沟道整治12公里,新建蓄水池/水窖50口,新建PE输水管道1.5公里,新建山坪塘8口。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4日 23;59 时,注册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 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SL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SLZBS、图纸)。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SL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SLZBS、图纸)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10时 00 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地 址: 宜宾市长宁县政府综合办公楼411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1-4622900
传 真: 0831-462249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正街10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028-85182105
传 真: 028-8518210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