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8年度龙游县横山镇洁净家园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编号:YHCG2018LY-001
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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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预算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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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龙游县横山镇洁净家园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
一标段:2018年度龙游县横山镇集镇卫生保洁项目 |
17.8万 |
每标段入围二家单位,所有投标人可以参与二个标段的报名投标,若该投标人一标段中标,就自行退出二标段的投标(即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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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2018年度龙游县横山镇19个行政村垃圾清运项目 |
22.2万 |
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应为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具有道路或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经营范围许可的独立法人单位;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于2018年6 月20 日至2018年6 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商务楼603室)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 ,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商务楼603室)报名。
五、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18年 6 月 28 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向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8年 6 月 29 日16:3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 7 月 5日 15:00时前送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钟女士。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5 日15: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其他有关事项: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事宜详见(附件)
八、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18年 7 月 5 日15:0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联系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钟女士 电话:0570-7023096
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余先生 电话:582506
联系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商务楼603室
十、其他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上述同等待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上述政策扶持待遇不重复享受。
3.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4. 供应商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电话:0570-7011687)。
招 标 人: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6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