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山路北段垃圾中转站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金山路北段,投资约63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有贰级及其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8年6月20日10时30分至2018年6月25日10时3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08时30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395-3195088
招标代理机构:漯河慧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苹果花样年华小区B座2B幢301号
联系人: 刘璐璐 常会珂 张利华
电 话:18236216655 18639508879 18639985259
监督单位: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地 址:漯河市淞江路中段军分区通信团东院
投诉电话:0395--3195321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