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北川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长兴县夹浦镇北川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经 有关部门 核准,建设资金 补助及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兴县夹浦镇北川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组织机构为 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兴县夹浦镇北川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兴县夹浦镇北川村
2.3 招标范围: 主要为 北川村污水收集及治理 管网。具体工作内容为上述管网工程的土方开挖,沟槽埋管,检查井、化粪池、处理池设置等。其中 工程 管材 塑料管(PVC管、HDPE管)及管件、橡胶密封圈 、砖砌检查井井盖座、成品检查井及管件、整体玻璃钢化粪池、成品生态池 为甲供材料,甲供材料为县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场;不包含由发包人另行采购的“污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 4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大写 伍拾柒 万元 整,¥ 57 万元。
2. 5 本工程总工期: 110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6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湖州市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和《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湖州市内县外的投标人须提供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企业任职文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任职C类证书。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 5 年 4 月 30 日 8 时 30分至 201 5 年 5 月 7 日17时00分( 法定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 201 5 年 4 月 30 日 8 时 30分至 201 5 年 5 月 7 日17时00分。
4.2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 5 年 5 月 7 日 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2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3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夹浦镇北川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组织机构: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2- 6116900 电话:0572-6052081
201 5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