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咸丰县丁寨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2018]204号文、咸发改审[2018]1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和乡镇自筹,建设单位为:咸丰县丁寨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咸丰县丁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九个村(湾田村、渔泉口村、渔塘坪村、岩口村、高坡村、马家楼村、唐家沟村、高滩村、土落坪村)人口集中院落分别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2.2项目总投资:569.488538万元。
2.3建设地点:咸丰县丁寨乡。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和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市政工程)、材料员、施工员(市政工程)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5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将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本人亲自签署的标后履约承诺书带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查;
3.6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3.7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需要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网址:http://59.175.169.110/web/QyManage/QyList.aspx?qylx=8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509/t20150922_225010.html)中自行下载。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6 月21日 90 时 00 分至 2018 年 6 月 27日 17时 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咸丰分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交纳,在开标前提交,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能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以及个人、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形式交纳。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以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出具的到账证明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开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
账 号: 42001726508053006283-100397
款项用途:咸丰县丁寨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13日上午09时 00 分, 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丁寨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1717678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273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18-6021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