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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五标段~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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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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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河南
有效期至: 2018-07-1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6-22 08:2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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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XCZB02-1805020

3、建设地点: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北侧,规划占地面积约40亩。

4、项目概算:本次五标段至六标段设备采购投资约205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设备五标段:次氯酸钠加药间、乙酸钠加药间、PAC加药间全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和货物清单。概算:约35万元

设备六标段:V型滤池成套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和货物清单。概算:约170万元

7、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8、供货期:五标段30日历天,六标段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备五标段:

1.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且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

1.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必须是正在从事该产品生产的企业,具有五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经验(以企业注册时间或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时间为准)及质量保障能力。

1.4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同类设备销售和运行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设备六标段:

2.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且注册资金须在1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

2.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必须是正在从事该产品生产的企业,具有五年以上同类设备制造经验(以企业注册时间或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时间为准)及质量保障能力。

2.4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5万吨/日或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同类设备销售和运行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设备五标段~设备六标段应满足第1~2项相对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之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以2015年5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设备五标段、设备六标段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4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设备五标段、设备六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其他报名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投标报名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参加报名。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建议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清晰完整的单位公章)

2.1 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并携带公司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页、“信用中国”查询结果、银行开户许可证、ISO9001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信誉方面的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2.2 设备五标段、设备六标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在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并提供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页、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原件可不提供,但应加盖设备安装单位的公章)。

3、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完整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报名资料)前往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进行报名。

4、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图纸和清单费用另计(如有),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楼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楼221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临颍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26860

邮  箱:2707247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0371-63979883

邮  箱: hnxczbdl@163.com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全称为          ,共同参加 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设备     标段的投标。现联合体各方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全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c.联合体成员的专业分工安排按双方协商并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执行。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各方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6)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以修改:

a.根据招标人指令;

b.经联合体全体成员协商同意,并经招标人批准;

c.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况。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送交招标人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     份;副本     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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