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坛政采询[2018]0078号
采购项目名称:次氯酸钠溶液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次氯酸钠溶液670吨(估量),采购预算700元/吨,有效氯(以Cl计)≥10.0%,预算总价46.9万元,本次招标期限为12个月,供货总承包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期间,根据采购方生产需要安排,每次送货约为5-10吨,送货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每次送货数量需过磅称重,按实签收。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采购预算:人民币46.9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
2、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含危险品)的企业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8日17:00前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
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或公证件经核对后退还,有缺项或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近连续6个月】;
4、报名申请表;
询价通知书请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
询价通知书:http://zfcg.changzhou.gov.cn/upfiles/admininfo/20180621/20180621160228_35658.doc
报名申请表:http://zfcg.changzhou.gov.cn/upfiles/admininfo/20180621/20180621160244_98614.doc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先生
六、报价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技术咨询):朱云翔 联系电话:13961113657;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32001626442051111045
开户银行:建行金坛华城分理处;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报价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