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项1.2.1报价下浮率范围中第(3)条:
“最佳投标下浮率=(投标单位有效投标下浮率算术平均值+随机摇取的下浮率)/2
等于最佳投标下浮率得满分100分,高于最佳投标下浮率的,每上升0.01%扣1分,低于最佳投标下浮率的,每下降0.01%扣0.5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报价得分=100分-│投标单位投标下浮率-最佳投标下浮率│/0.01%*上升或下降0.01%扣分值]
现更正为:
“最佳投标费率=(投标单位有效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随机摇取的费率)/2
等于最佳投标费率得满分100分,高于最佳投标费率的,每上升0.01%扣1分,低于最佳投标费率的,每下降0.01%扣0.5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报价得分=100分-│投标单位投标费率-最佳投标费率│/0.01%*上升或下降0.01%扣分值]
二、除以上更正外,其余内容均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