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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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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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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山西
有效期至: 2018-07-1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6-25 11:4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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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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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河津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河津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河津市人民政府授权河津市环境保护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融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河津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津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11138203

    2.3建设地点:河津市赵家庄乡、僧楼镇、樊村镇、清涧街道办事处、小梁乡、柴家乡、城区街道办事处、阳村乡等8个乡镇54个行政村。

    2.4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2.5项目概况:

    (1)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8893.11万元。项目涉及8个乡镇54个村庄,工程项目分排水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站两部分。

    排水管网:54个村内主、支管网(含暗渠)和村内通往污水处理站的管网,管网总长201.7km,污水检查井8271座,截流井12座。

    新建19座生活污水处理站:12个村庄建设污水管网接入已有管网,其中4个村生活污水就近排入山西铝厂污水处理站,8个村生活污水就近接入河津市市政污水管网;剩余37个村庄联村或单村建设19座污水处理站,占地约25亩。本项目用地由河津市人民政府划拨给项目实施机构,在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无偿使用。

    (2)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

    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龙门、北原等4个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剩余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726-2013)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类。

    2.6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的“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公司由河津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出资方代表和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项目的运营维护。

    2.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2.8合作期限:21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不少于20年。

    2.9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3、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是该等企业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理责令停止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河津市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2)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文件。

    (4)投标申请人2017年度末的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5)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授信意向书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3.2款第(4、5)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方。

    (2)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3.2款第(2)项要求。

    (3)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1款、3.2第(1、3)项要求。

    (4)申请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申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6)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应明确牵头人;该协议必须随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5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6月29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各申请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15时0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同资格预审地点)为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亚飞百货对面环卫处六楼);

    6.3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暂以纸质版为准)。

    6.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津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津市龙岗路89号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邮编:043300                      邮编:044000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3191196808             联系电话:0359-22385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cyuheng@163.com

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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