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重点贫困乡镇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太阳能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14年全省重点贫困乡镇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太阳能垃圾堆肥处理工程
2、项目编号:LSZC-2015-050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代理机构: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 猛 联系电话:13044082225
5、招标单位:梁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5315377020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阳能垃圾堆费处理工程,建筑面积86.62平方米,地上一层,砌体结构,建筑高度3.3米,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建设地点:梁山县赵堌堆乡、大路口乡、小路口镇、寿张集镇
8、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于本公司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 4 日—2015年5月 8 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梁山县人民北路79号,建行大楼6楼);
3、报名联系人:李鹏程 电话:0537-7618115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所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必须为原 件并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上述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如因以上证书申报年检无法提供原件者,需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致电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