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北京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招标人电话:010- 60746572
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于海龙,王德志。
电话:010-51908195 传真:010-51908195
2. 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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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控制金额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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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 |
2套 |
2000000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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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拉臂式自装卸垃圾转运车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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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喷淋降尘除臭系统 |
1套 |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使用需要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
4.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4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5.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
5.5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4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1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投标报价(30)、技术性能(40)、相关业绩(15) 、综合商务(5分)、政策法规(6分)、投标文件(4分)。
投标人须对分包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分包为最小单位),不得拆开分包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