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环保新密热力1#、2#锅炉脱硝设施EPC总承包及部分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内容:中原环保新密热力#1、2锅炉脱硝设施设计、改造、制造、供货、安装、系统调试、试验、试运行、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2. 质量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内技术标准。
3. 建设地点:新密市。
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单炉25MW及以上的锅炉脱硝设计、加工制造能力。
3.6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至少2个25MW等级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硝设施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或改造设计、制造且已良好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9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3.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邮寄另计)。
4.3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 5 月8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4.4 报名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3室。
4.5 报名须知: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6 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376886
招标代理: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0371-55022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