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增粪便处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邓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增粪便处理工程
2.2项目编号:LDZBNY-2015014
2.3工程地点:邓州市产业集聚区(G207国道西侧,丹江大道南侧)
2.4工程规模:新建粪便处理工程一处。
2.5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4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污水处理厂工程或粪便处理工程,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6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登记手续;
3.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盈利;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5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登记手续;
3.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4日至2015年05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邓州市工商银行八楼)。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
施工标段:
需项目经理本人和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原件报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登记手续;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相关证件,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报名将不予接受)。
监理标段:
需项目总监本人和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原件报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登记手续;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相关证件,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报名将不予接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套。
4.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7-6211092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2号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15716653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