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恩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YESZB-2018-019
三、项目内容:采购25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台。
四、预算金额:约6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注册的生产商资格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4、近三年内,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为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交货安装验收清单,三项原件缺一不可);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6、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7、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授权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柑子槽还建小区1A1单元1803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8.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8年7月26日9 时 00分至9时3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四楼 41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7月26日9时3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3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恩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35859676
地 址:恩施大桥路71号
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容
联系电话:0718-8985830
地 址:恩施州柑子槽小区1A1单元1803室
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