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北碚区静观镇等三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答疑及补遗如下:
答疑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有1个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请问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指的是合同签订时间段还是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段
答:指合同签订时间。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有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完工证明文件。
请问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完工证明文件具体指的是哪方面的文件?由参建单位各方盖章的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一)、(二)算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文件吗?还是说必须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文件呢?
答:完工证明文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项目所在地发布中标公示(或施工许可信息)官方网站截图。
(2)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
(3)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完工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中要求设计主要人员5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请问其中的结构工程师能用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代替吗?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5款(1)设计人员要求中,结构专业设计人员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提供的证明资料相应修改为:“提供职称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开标程序中指明委托代理人可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请问委托代理人能否为项目主要人员中的其他人员吗?比如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可以。
5、请问联合体成员中担任此项目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也具备相应的同等级施工资质)能否提供部分施工主要管理人员?
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范围承担各自的工作,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应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为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提供,且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出自一个单位。若一个联合体成员既承担设计又承担施工,则须同时提供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原件随其他原件一并提交)。
6、此项目招标文件公告要求的投标人的业绩为污水处理设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4.1业绩要求为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请问:是否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的业绩均满足本次招标文件对业绩(基本要求及商务评分)的要求?
答: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厂的业绩,其承包方式和规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即可。
补遗
1、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7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