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坛政采询[2018]0077号
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备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指前镇污水厂化验室所需的: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备,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本项目无须现场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行下载: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备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10:30整(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先生
六、报价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10:30整(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9-82339362、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技术咨询):卞志华联系电话:13861103867;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32001626442051111045
开户银行:建行金坛华城分理处;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报价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缴纳保证金须备注项目名称,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