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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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 ||
| 行政区域 | 汕尾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06日 16:5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69489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6866058 |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本招标项目为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编号:441521-201806-401001-0012),已由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合作建设。由项目授权主体海丰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海丰县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实施方案经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复,文号“海府办函[2017]355号”;本项目经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批准文号“海发改[2017]142号”。本项目海丰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6-401001-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9489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且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注: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且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报名表》;
②本项目的《投标邀请函》回执;
③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期间(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 14 时 00 分。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 14 时 00 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女士 联系电话:0660-38022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6605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660-3802208
传真:0660-3569000 邮编:516600
(三)采购人: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66058
传真:/ 邮编:516600
(四)财政部门:海丰县财政局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26029
发布人: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