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07-X1050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为保证辖区内清洁和卫生环境,应居民要求,拟对辖区内的大件垃圾进行清运,大件垃圾包含旧家私、旧床垫等,不包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
4. 报价上限: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自卸车(4吨):450元/车次 ,自卸车(6吨):700元/车次。
注:超过该范围的单价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提供至少三辆以上的服务车辆。
注:1.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定的服务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19日 至 2018年07月2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8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8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志学联系电话:0756-26517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鲍庆韶 联系电话:0756-252351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联系人:吴细培联系电话:0756-2651788
传真:0756-2651780邮编:519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鲍庆韶联系电话:0756-2523513
传真:0756-2523513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