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号:黎采办备案(396)号
三、项目预算:28.236029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报价人所报内容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工期:4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核准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企业上年度缴纳社保金凭证、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请于2018年07 月 19日至2018年07月 23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治市亚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07月19日至2018年07月23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西环路北段41号进峰实业写字楼322室(益东国际大酒店北侧30米)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谈判文件,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07月26日15时30分
地点:长治市保宁门西街309号世纪城第一幢商业12层1210会议室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环卫中心
联系人:樊女士
地址:黎城县桥北路83号
联系电话:13453563555
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亚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西环路北段进峰实业写字楼322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55-8584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