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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线)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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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QHHF-JL-20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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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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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线)监理已由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青建设(2016)185、宁发改环资(2015)51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申请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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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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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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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点: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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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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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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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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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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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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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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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3010103260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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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线)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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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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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2018年08月20日
结束日期:2018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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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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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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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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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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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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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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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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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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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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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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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0日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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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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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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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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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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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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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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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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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街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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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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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经济开发区金桥路20号香格里拉乐怡公寓1单元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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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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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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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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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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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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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827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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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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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29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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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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