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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中央花园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项目采购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中央花园小区约有住户1650户。本项目主要有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分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垃圾二次分拣及处理等试点工作。具体服务标准考核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一,二。 2.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中央花园小区。 4.质量标准:合格。 5.预算金额:3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的收集或运输。 3.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垃圾分类管理经验,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7.投标人须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7月 23日8时30分--2018年7月31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高权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评分表具体见附件一 七、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约定考核要求付款,全年分4次平均付款,每个季度百分制考核,季度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100%;季度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90%;季度考核总分7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80%;季度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70%;季度考核总分50分及以上的付季度款的60%;季度考核总分50分以下视同不合格,当季度季度款不予支付。(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戴阳光13805118768 代理机构:高权15950201008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 联系人:王峰 0515-84190191 地 点:滨海县行政中心1029室(府前路1号)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