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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可卸式垃圾车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编号:XSX-CG-20180709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可卸式垃圾车7辆,其中小尖镇3辆,响水镇2辆,南河镇2辆。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人民币91万元,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符合性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谈判的,被授权人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职工。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并提供被授权人从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个人社保手册或人社部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中标后不允许违法转包和非法分包。 五、供货时间:签订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交纳一年车辆的三种保险费、办理车辆行驶证和牌照,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提供售后服务。 六、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小尖镇,响水镇,南河镇) 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八、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合同价的80%,至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余款于质保期满后两周内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结清。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十、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8月1日9时30分。 谈判地点: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十一、定标办法:选择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十二、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供应商须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谈判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乙方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凭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到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退还,不计息。 十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218.92.246.62:8090/ggzy/-招标投标相关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响水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高连峰 联系电话:0515-69817800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响水县金海路177号 联系人:张良海 联系电话:0515-86782009 代理机构:盐城市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 电话:13905119101 时间2018年7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