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兴县垃圾处理沼气火炬燃烧系统建设磋商项目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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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海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海兴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24日 16:4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25日 16:24 至 2018年07月31日 16:24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沧州行政审批局首页交易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07日 15:00 | ||
| 开标地点 |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工行二楼) |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常建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83212345 | ||
| 采购单位 | 海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兴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317565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沧海西路3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83212345 | ||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海兴县垃圾处理沼气火炬燃烧系统建设磋商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73340020025
项目联系人:常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13283212345
采购人:海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5231756567
代理机构:河北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沧海西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83212345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8月07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7-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7-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沧州行政审批局首页交易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工行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3)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项目名称:海兴县垃圾处理沼气火炬燃烧系统建设磋商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73340020025
项目联系人:常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13283212345
采购人:海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5231756567
代理机构:河北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沧海西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83212345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8月07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7-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7-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沧州行政审批局首页交易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工行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3)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