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HBSD2018-XJ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百洪垃圾场盖膜项目
三、采购内容:1.1万平方米HDPE土工膜及安装(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49.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适应本采购项目的工商经营范围(含土工材料生产及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年度或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月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月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8)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打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资料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可在2018年7月25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止(工作时间)到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路39-1号)招标代理1/2部购买询价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询价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8月1日8:30-9:30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报价时间及报价地点
报价时间:2018年8月1日9:30时
报价地点: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熊主任
联系电话:1387180290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39-1号
联系人:许迁
联系电话:0713857108/3388729/15972316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