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JDCG-1802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采购人名称:黄骅市环卫局
采购人地址 :黄骅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光明 1773171113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黄骅市渤海西路建筑设计院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旭斌0317-5333444
采购预算金额:5750000.00
采购用途 : 详见招标文件#detail#公告 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_#doc#_#93e730f2-f07e-4cbe-a374-55423a7f89ea
项目实施地点 :黄骅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沧州行政审批局首页交易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2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8-0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5 09:00
开标时间:2018-08-15 09:00
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渗滤液系统升级改造200天,运营服务期限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传真电话:0317-5333444
受理质疑电话:0317-5333444
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投标截止后,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采购人名称:黄骅市环卫局
采购人地址 :黄骅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光明 1773171113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黄骅市渤海西路建筑设计院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旭斌0317-5333444
采购预算金额:5750000.00
采购用途 : 详见招标文件#detail#公告 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_#doc#_#93e730f2-f07e-4cbe-a374-55423a7f89ea
项目实施地点 :黄骅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沧州行政审批局首页交易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7-2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8-0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5 09:00
开标时间:2018-08-15 09:00
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供货时间:渗滤液系统升级改造200天,运营服务期限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传真电话:0317-5333444
受理质疑电话:0317-5333444
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投标截止后,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