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粮食检验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18-G1-10009-KLZB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整(¥2500000.00元)。
五、采购内容:十分之一天平1台、百分之一天平1台、万分之一天平1台、谷物选筛1台、分样器1台、钟鼎式分样器1台、电动验粉筛1台、数显不锈钢电热鼓风干燥箱1个、马福炉1台、循环恒温水器1台、小麦硬度指数测定仪1台、双头面筋测定系统1套、小型砻谷机1台、全自动精白机1台等设备;详细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分部综合室(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从基本账户转出交至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保证金到帐为准,因此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的时间,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单位账户)。
账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银行账号:800812010103386287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zggzy.org.cn)
十三、投标咨询:
采购单位:钦州市粮食局 地 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3号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0777- 256168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
联系人:董焕哲 联系电话:0777-2816988
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7-2895258
钦州市粮食局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7月25日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