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第10条)。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具有生产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时 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 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27栋4031室)
联系人:贡佳伟 联系方式:15716107033、88888227(传真)。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京口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垃圾分类桶采购项目。项目总预算为750000元,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四、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镇江市京口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张世龙 电 话:13913432380
(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1名。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非现金形式):人民币壹万元整,并在2018年8月15日16:30时前到达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211020201010000007252
开户银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门支行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采购编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14:30至15:0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8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15:0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项目联系人:贡佳伟
联系电话:15716107033 传真:0511-88888227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