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807-hzhd062-0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垃圾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8,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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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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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箱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1批 |
718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备注: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7 月27 日 至 2018 年 8 月 2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高布综合市场旁人防设计2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09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高布综合市场旁人防设计2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8 月09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高布综合市场旁人防设计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52171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 联系电话:0752-811686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 |
| 联系人:罗笑容 | 联系电话:0592-5598095 |
| 传真:0592-3778880 | 邮编:361009 |
| (三)采购人:吉隆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吉隆镇龙腾路21号 |
| 联系人:黄晖平 | 联系电话:0752-8116995 |
| 传真:0752-8116969 | 邮编:516351 |
发布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