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关镇杏卜污水处理站更换排水管道工程
二、预算金额:421714.06元
三、项目编号:0632-1841GCKL1517
四、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五、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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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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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关镇杏卜污水处理站更换排水管道工程 |
421714.06元 |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谈判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1)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书:(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相关证书;(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纳税证明(报价截止日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税收完税证明);(8)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报价截止日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任一险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9)2017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1)“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记录网上截图;(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复印件贰份)
八、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4:00时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晋中市榆次区新兴国际文教城二期2号楼2单元302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 (销售不退)。
九、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石县南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南关镇西大街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835420095
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734405556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