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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中前附表(一)第20项其他项目费更改为暂列金额15.4万元(含税金)(其中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金 / 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万元(含税金),材料暂估价 4.0326 万元(含税金),甲供材料 / 万元(含税金),合计19.4326万元; 2.招标文件中前附表(一)第22项材料设备价格采用依据更改为材料暂估价、《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诸暨)》(2018年6期)、《浙江造价信息》(2018.6)、市场调查价(上述材料信息价格不计税); 3.招标文件中前附表(一)第25项招标人自行供应的材料更改为HDPE双壁缠绕管、UPVC平壁管De75、UPVC平壁管De160、UPVC平壁管De110、2m3玻璃钢化粪池成品、S型UPVC存水弯、Φ200成品塑料检查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4.第四章投标文件内容中附加总报价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诸暨市人民政府东街道办事处 |



